2013 年 12 月 07 日 老爸的「特種行業」 老爸的「特種行業」 編製新課本時,突然發現一條舊法規: 交通部、內政部會銜公布實施,鑑於台灣剛光復,政府把旅館業與酒家、當舖、刻印、腳踏車保管業、修車、舊貨販業、遊藝場所、綠燈戶、茶室、戲院及舞廳等列為「特種營業管理」,以方便管理。 原來我老爸開的是「特種行業」,我們兄弟兩是被特種行業賺來的錢養大的……….謝謝老爸 分享此文:FacebookX喜歡 正在載入... 相關